第六章 猎狐于野 其血如鸩(1/ 2)
春末夏初,草长莺飞。远山上绿草如茵,树木葱茏。山上的兔儿,灵鹿一个个都吃得膘肥体壮,肚皮滚圆。这是一年里最宜人的时节,山野郊外从不乏结伴游玩的人儿。
三骑骏马结伴而来。吴征胯着宝器在中,【奔霄】腿高身长,极显神骏。柔惜雪和倪妙筠落在两骑之后,她们各自骑了匹母马。三人也不放蹄,任由马儿嘚嘚哒哒地信步而行。——柔惜雪伤势好转,勉强能骑得骏马,但要挥鞭飞奔,非得从马背上摔下来不可。
突击营又到放假的时日。这二十来天功效卓着,柔惜雪从此前的细致入微转为粗略指点,传授的武功也以浅显为主。营中将士很快就【人人有功练】,一个个的喜笑颜开。突击营的操练甚是辛苦,今日的假期难得还有大半将士留在营中苦练,但对柔惜雪而言就是好不容易能喘口气。
风光明媚的郊外,实在是散心放松的大好地方。背上行囊,乘上骏马,再挂上两张弓,两壶箭,倪妙筠想着此际的狐狸油光水滑皮毛正茂,打上几只做些裘衣,正是上好的佳礼。柔惜雪身体羸弱,冬季有这样一件裘衣可以御寒,祝雅瞳一定也会喜欢。女郎偷眼瞧瞄正左右张望的吴征,暗道看他的样子,一定不知道自己爹爹寒手寒腿,送件温暖的狐裘,爹爹一定会喜欢。
吴征选了片空地拴好马匹,带上弓箭,又扛上只麻袋,道:「上山吧?」
「走。」倪妙筠现下但逢出游都兴高采烈,搀着柔惜雪的手臂道:「师姐还不累吧?」
「不会,和你们一起。」柔惜雪淡淡微笑,她运不得半点内功,但经脉伤势一天好似一天,比起此前两年无论精神还是体力都要好上许多。
吴征哈哈一笑,看准了山路将麻袋打开,伸手进去一阵掏摸抓出两只肥兔儿来。
狐狸虽有尖牙利爪,体型却不大,豺狼虎豹都能轻易要它的命。所以这东西胆小又谨慎,不像那些猛兽满山地逛荡,平日喜欢躲在洞里不现身。想要猎狐,就要有诱饵,不放两只兔儿让狐狸来抓,人又怎能取它的皮毛呢?
兔儿被关了好些天,一时得了自由喜出望外。山林间都是青草的香味,这里有它们最喜欢的食物。两只兔儿瑟瑟缩缩地张望片刻,就蹬着腿跃入草丛里。而两日来直到昨夜刚停的小雨,也让被困在洞窟内的动物们饥肠辘辘,今日的阳光明媚,无论对谁都是猎食的大好日子。
吴征跃上树梢监视兔儿的动向,远远的,倪妙筠搀着柔惜雪在山路上缓缓跟随。吴征无奈地摇摇头,男人嘛,想要有漂亮女人,不仅要英俊多金,才华横溢,有时候也得做些苦力活。没有女人不喜欢心爱的男人为她们鞍前马后,她们的虚荣心会因此得到极大的满足。所不同的,蠢女人会以为这是男人应该做的,而聪明的女人,就会十倍百倍地回报。否则,怎会总有出色的男子心甘情愿地为聪明的女子鞍前马后呢?
柔惜雪的伤势稳定之后,倪妙筠终于可以夜入吴征的房里,时不时地,吴征也是暗夜偷香,闯进她的闺房。两眼放光的女郎总会热情地回应,再一起欢好到倦极而眠。每想到个中旖旎,吴征都不由露出微笑。今日打猎虽要多出些气力,想想今夜的报答,还有什么不值得呢?
有了诱饵,狡猾的狐狸也终于露出行藏,小半日下来三人就打了两大三小五只狐狸,收获颇丰。躲过午后最烈的阳光,三人在夕阳下拖着长长的影子启程回营。
骏马仍是信步而行,吴征看看天色,暗道若是天黑之前赶不及抵达突击营,在野外对付着填饱肚子再回也不迟。正思量间,就见远处两匹健马飞驰,滚滚烟尘在夕阳下分外地浓烈。
吴征一皱眉,超倪妙筠打了个招呼,便催开宝器迎了上去。马上有一人是邵承安,他今日不应该出现在这里。来的方向是突击营,说明他已去营里找过自己,巡不着人才在于右峥的陪同下赶了出来。
这么焦急,必有要事。吴征心神不安,也不愿烟尘惊扰了佳人,忙率先赶了上来。
邵承安丝毫未放缓骏马飞奔的步伐,只在吴征面前才飞身跃下马来。骏马依然向刺斜里猛冲,互感身上一轻,又无人催促才停步迷茫地回头。
「主人,杨爷出事了……」邵承安从怀中掏出火漆密封的书信呈上,说出让吴征心头一跳的话。
杨爷就是杨宜知。昆仑派重开山门,戴志杰与顾盼坐镇烟波山,杨宜知便负责四处遴选人才,按时日计算近期当在镇海城附近。吴征沉着脸拆开火漆,目光一扫,脸色更加难看。
邵承安说的是出事,那就不是最严重的后果,至少性命无忧。但这么焦急地赶来,杨宜知的状况也没好到哪里去。吴征心情略定,可是信上的字迹又让他头皮发麻。
「古海成。锡山剑派弟子。死因:胸骨粉碎,疑钝器重击。」
「范东青。鹰爪门弟子。死因:肋下中掌,五脏破裂。」
「雷碧碧。归元山庄弟子。死因:内伤,不治身亡。」
「涂明开。飞鸾镖局副总镖头。死因:太阳穴遭重击。」
「岳池。清溪门弟子。死因:内力全毁,自尽。」
五条人命,看上去不太起眼。本就是些二三流的门派,死几个弟子这种事情,在好勇斗狠的江湖上每一天都在发生,至多也不过是一时的谈资,过后便忘。但吴征知道这一回没那么简单,甚至是巨大的麻烦。
「古海成是锡山剑派的二弟子,据说武功稳居同辈第一,几乎是派里公认的掌门人选。范东青是鹰王范世坚的嫡孙,已继承了鹰王的衣钵。雷碧碧不仅是归元山庄的弟子,且下个月就会明媒正娶,成为庄主的平妻。涂明开在飞鸾镖局走了二十三年的镖,从趟子手一路升做副总镖头,老镖头甚至把长女都许配给了他。岳池是清溪老人的关门弟子,已尽得真传……」
邵承安将关键处一一细说,吴征眉头越皱越紧。五个人,分数五家门派里举足轻重的人物,两日之内相继死去。每一家都指认杨宜知就是凶手,从死因来看,也确实都死在重手法下,正是杨宜知的武功路子。
「宜知怎么样了?」
「杨爷被下在牢里待开堂问审,属下已设法见着了杨爷。当日的事杨爷已巨细靡遗地告知属下,正待禀报主人。」邵承安低下头,不敢居功自傲。
「很好。」得力的部下可以省去大量的功夫,吴征赞了一句,道:「都是自己人,无妨,直接说吧。」
「是。」邵承安略有疑惑。倪妙筠是铁板钉钉的主母之一,于右峥也是心腹,但怎地柔惜雪也不需忌讳了?他不敢抗命,忙将镇海城一带发生的事细细说了出来。
杨宜知鲜衣怒马。与吴征的沉稳不爱张扬,对华衣没什么兴趣不同,他的用度都极为考究。上好的衣料,合身的剪裁,腰带上系着白玉飞天佩,双履上绣着金丝五彩云,就连骏马的铃铛都是纯金打造。
由根基之地大秦来到盛国,要历经艰难的不仅是吴府,昆仑派,还有随着他们一同来到盛国的各家豪族。陆家,顾家,戴家,杨家等等,无一不是经历着百年来最艰难的时光。
一帮【外来者】,有钱,有实力,有靠山,举家迁移来盛国落地生根,无论到了哪里都会被视为眼中钉,肉中刺。没有一家当地的豪族会欢迎他们,没有一家当地的豪族恨不得将他们生吞活剥,把他们带来的金银财宝吞得一干二净。
张圣杰可以给土地,但不会是早有主人的肥田。偏僻地带的土地要人耕种,种出的粮食要有销路。各大家族从前的生意也要慢慢地捡起来,在盛国大地上,与原有的竞争者殊死搏杀,冲出一条血路。
所以杨宜知从来了盛国起就不能不高调,且越来越高调。
现今吴府站稳了脚跟,就是对他们最强有力的支持,昆仑派若能重立,便是他们再度张开的旗帜。名声要靠口口相传,杨宜知恨不得全天下人都在第一时刻知晓,恨不得昆仑大学堂里一天之内就都是学子。他昆仑派杨三就是要高举高打地进入镇海城,最好闹得满城风雨。
但是杨宜知也知道,高调归高调,闹得太大就不能了。豪族们来到盛国引起敌视,概因【抢地盘】。昆仑派重开山门,同样是【抢地盘】。
比起燕国和大秦的两家门派并驾齐驱,盛国特别地不同些。因为国师费鸿曦身为天下第一高手,庐山派在盛国的地位超然,多年来揽走了绝大多数优秀的苗子。于是盛国的江湖里庐山派一家独大,硬是要说谁是盛国第二门派,怕不有七八家跳出来说自己就是第二。
这几家比上不足,比下又太过有余的门派,便如军阀一样割据而生,多年来相安无事。——谁也不比谁更强多少。就算你更强些许,也没有吞并我而不遭受重创的实力。就算你有本事有气魄一口吞了我,还要问老大庐山派答应不答应,会不会看你有坐大的意思,反手一掌拍下来,拍得你灰飞烟灭。
但忽然来了个昆仑派就不同了。争不了第一,没人愿意轻易交出第二把交椅。他们也达不到费鸿曦那样,以国之安危为先,门派间的利益争斗可暂时搁置的眼界与气度。所以昆仑派想重开山门,建起根基之地只是第一步,如何与这些武林门派周旋,甚至求同存异,共谋利益才是重中之重,难上之难。
吴征当然早已想到了这些难处,山门外那两句侠之大者,为国为民,侠之小者,除暴安良正由此而来。不仅是立起门派大义,也是告知诸多江湖同道昆仑派的志向。昆仑从立派起,境界就与你们不同,不在一个层面上,大家并不冲突,莫要动不动就以为要来抢你们的地盘。
然而吴征也知道光凭这两句话作用不大,昆仑的山门想要重焕光彩,还得靠着大家同心协力,脚踏实地地做起。吴征没有这份闲工夫,也管不到这么细致的地方。
于是山门交给戴志杰打点,他人细心谨慎,又有过目不忘之能,性子又比其师顾不凡更加宽厚些,一定能把门派打点得有声有色。
宣之四方,遴选人才的事情就交给杨宜知。这是一份苦差,也是一份肥缺。昆仑派在盛国境内收徒,自会与各地建立起无数联系,不仅是授徒,还有生意的往来与商路的开发。从大秦来的各家豪族正要依托这样的机会重新崛起。
四方奔走,杨宜知已胸有成竹。所以远在三十里开外,杨宜知就发现有人盯梢,待他独自入了镇海城,至少有十二人从城门口平白无故地没入阴影里,就此不见。
连随从都不带,不仅是胆色,更是信心。他虽然年轻,但在中坚力量一战尽墨的昆仑里已必须担起重责。他的名声虽不算如雷贯耳,武功也未到炉火纯青,但名门弟子,面对这些下一等门派从来都有一份优越感,也有优越的本钱。
一入城门不远就是天祥客栈。城门口的几家客栈,没有一家比天祥客栈更大,更豪华,更舒适,住上一天居然要一两三钱银子!在紫陵城里或许算不得太让人瞠目结舌,但在镇海城就是一等一的豪奢,这是火虎堂的产业。强龙不压地头蛇,也得看地头蛇的能耐有多大。放眼镇海城,乃至周边的居然城,丹洋城,火虎堂都是最不容易招惹的那一条地头蛇。
三十年前,老堂主冯昊远从镇海城三十七家帮会里凭着一双铁拳打出了声名,也硬生生地将火虎堂打成了镇海城第一帮派。又一路打出镇海城,打到居然城,丹洋城。扬州六郡之中,西面三郡都成了火虎堂的势力范围。
冯昊远打了二十三年,终于把自己打累了,打残了。近七年来,冯昊远出现在人们的视线里已越来越少,近四年更是足不出户。听说除了贴身的家眷,火虎堂中除了厉白薇厉大总管,再没有人见过他,更不用说外人了。
杨宜知大踏步地进入天祥客栈,早有伙计引了他在二层窗口通风凉爽,视线又佳之处坐下。二层里有不少宾客,但这一桌的左右都是空着的,仿佛刻意留下。杨宜知微微一笑,取出一锭银块抛在桌上道:「先住一天看看。」
银块足有十两重,闪着冷冷的银光。天祥客栈虽奢华,这一锭银子也足以住上七日。但杨宜知清楚,一两三钱不过是住一天的价格,他不仅要住在这里,还要吃喝,还要玩乐,兴许还会开宴迎四方宾客,也兴许会喝多了酒,乒乒乓乓砸碎了杯碗。——光住上一天就要一两三钱的地方,用的杯碗也都价值不菲。
「呵呵,杨三爷的银两,小人不敢收。今日一早小人就得了吩咐,三爷在本店的一切吃喝用度,一个子儿都不用。」
小二赔着笑,他不知道这位杨三爷的来头如何,只是按着吩咐,用他最热情,最让客人舒服的方法,让这位大爷开心就好。
「呵呵。」小二万万想不到酒到唇边的杨宜知忽然停手,虎目一瞪,寒光四射,仿佛刀锋一样让他打了个寒噤:「要是按我从前的脾气,这一口酒就泼在你的脸上!」
小二也变了脸色,冷汗开始从额角上冒了出来,他低着头以卑微的姿态尽力平抑着杨宜知的怒火,只听道:「滚!」
店小二低着头鞠了个躬转身就走,杨宜知冷笑一声,就算吴征在这里也不会责备他摆架子。既然知道本人已到,还事先做了安排,却遣来个店小二,这是打发叫花子呢?还是给脸色看呢?
银锭还摆在桌上,小二不敢拿,杨宜知也不收回,好酒好菜依然流水般送了上来。杨宜知嘿嘿笑着,不客气地风卷残云般吃了一顿,又举起酒壶打开壶盖,咕咚咕咚地将整壶好酒都倒进了肚子里。
此时就听楼梯上响起踢踏之声,一人道:「杨三爷好酒量。」
杨宜知一眯眼,知晓终于有正主儿来了。江湖上的豪杰,客客气气的有之,但大多时候还是以力服人。拳头大的未必道理就大,但是先说两句没什么问题。杨宜知直接轰走了小二,丝毫不留半分颜面,显得有恃无恐。既然他底气十足,也就没有些不三不四,上不得台面的人再来骚扰。
杨宜知来镇海城一带时就已熟读此地的势力,以及头面人物的特征。来人的脚步声分明有,又像无,并非刻意就显露了一手好轻功。加之一开口声线偏低,又让她有几分刻意地辅以婉转妩媚,听起来不显温柔,甚至有些阴阳怪气地渗人。杨宜知哪里还会猜不到来人是谁?
「厉大总管?」
一袭白衣,士子装扮,青丝绾起,腰间插着把折扇。来人正是镇海城里的头面人物之一,火虎堂大总管厉白薇。装扮的清新脱俗,并未让她更显出尘貌美。杨宜知眯起了眼,这位大总管生得女生男相,怪的是要说男生女相也无不可。若不是这个名字,还有一对撑起衣衫的胸脯,以及她虽有些黑,但细腻光滑的肌肤,杨宜知几乎要以为厉大总管是个男人。
「杨三爷大驾光临,在下若不亲来,日后不免叫江湖同道笑话镇海城里没规没矩。闻名不如见面,杨三爷好气魄。」
「呵呵,可惜厉大总管来得晚了些,否则杨某还有幸敬大总管一杯酒。」杨宜知揶揄道:「厉大总管盛情,杨某心领。」
「来人,再开一席,给杨三爷接风。」厉白薇不以为忤,似笑非笑地大袖一挥,立刻有仆从手脚麻利地将残羹冷炙全数收拾干净,好酒好菜又流水一般摆了上来。
「杨三爷,礼数不周,在下先干为敬。」
杨宜知眼睛一亮,厉白薇的先干为敬不是用杯子,也不是用碗,而是用壶。她揭开锡壶的盖子,将整壶酒咕嘟嘟地倒进了肚子里。能喝酒的人很多,喝酒用倒的人很少。能喝酒的女人也不少,但是喝酒用倒的女人更少,不由得杨宜知不感到惊喜。
昆仑派上上下下好酒的不算多,吴征就未养成有事没事都喝两杯的习惯,所以师兄弟俩关系虽好,也很少一醉方休。戴志杰更是克己守矩,来了盛国之后干脆滴酒不沾。杨宜知理解这位二师兄,他的师尊顾不凡在昆仑派覆灭一事上有不可推卸的责任。吴征虽未将顾不凡逐出门墙,戴志杰却始终有一份负罪感。他所能做的,就是再加一把劲,多将师尊留下的屈辱洗刷一些。
屈指算来,杨宜知已经很久没有好好地喝过一场酒。酒逢知己才会千杯少,遇到旗鼓相当的对手才会喝得更多。他来镇海城虽身有要事,但一点都不着急,再说想要办成要事,喝酒也是其中必有的一件事!
一到镇海城,就能与当地最有权势,最不好惹,也最不好打交道的人一起喝酒,也算是个好的开始?
于是杨宜知也打开壶盖,一样将酒倒进了咽喉里。
不知是喝了酒,还是见到旗鼓相当的对手,厉白薇的眼睛也开始放光。而且,随着两人一壶一壶地将酒倒进口中,杨宜知发现她的的眼睛越来越亮,女生男相的面容上,妩媚之色也越发浓烈,几乎把男相的那一面都给盖了过去。
两人接连灌了五壶酒进肚才停了下来,不是战事少歇,而是桌上的酒只剩了一壶。杨宜知伸手去取,厉白薇出手更快,五指一扣握住了壶颈。
这一下有心算无心,杨宜知随手而为,厉白薇却是展露了武功,占了上风。杨宜知的小巧功夫并不擅长,又见厉白薇先一步得手,酒壶虽不小,争夺起来难免有所触碰,男女之间逾矩不太好看。他也不再抢,笑道:「厉大总管这是何意?莫非以为杨某酒量不济?」
「哈哈哈,岂敢,岂敢,昆仑高足,若是些许水酒就力不从心,岂非浪得虚名?」厉白薇弹开壶盖,道:「火虎堂虽是小门小户,在下既为大总管,也不敢丢了自家颜面。在下来前杨三爷就先喝了一壶,这一壶不过是追平杨三爷,不敢占这个便宜而已。杨三爷放心,好酒有的是,莫说一位杨三爷,再来一百位,火虎堂也照样供得上。」
看她长鲸吸水般将一壶酒倒进嘴里,杨宜知嘿嘿一笑,这一段话说得处处机锋,还暗含着警告之意。他不慌不忙,来镇海城之前,比这里敌意更强十倍的阵仗都见过,厉白薇至少好酒好肉供着,还陪自己喝酒,已算得客气的了。
「杨某只是上不得台面的小人物,厉大总管盛情太过,好叫人惭愧。」杨宜知被勾起酒虫,也有一较高下之心,道:「人微言轻,但是杨某既奉命而来,不得不硬起头皮撑着面子,不给昆仑丢人。从这一点而言,为难之处倒与厉大总管有异曲同工之妙。」
「唉,听说总有些不开眼的鼠辈妄图螳臂当车。杨三爷与吴掌门情同手足,普天之下无人不知,俗话说打狗还需看主人呢,不给杨三爷面子,岂不是不给吴掌门面子?利令智昏,杨三爷也莫要和他们太过计较,以免气坏了自己的身子。」五壶酒灌进肚子,任你天大的酒量也不免有些头昏。而随便两位素未谋面的人只要干了五壶酒,就好像是过命交情的兄弟。厉白薇面颊泛起红晕,眼神里媚意四射,说话也颠三倒四地不客气起来。
杨宜知也是酒国高手,知道酒量好的人都这样,看着像是醉了,可是还能喝很多,很久。他微微一笑道:「若是什么事情都要置气,杨某怕已经入了土。厉大总管放心,杨某虽然眼力界不怎么样,是决计不敢不给冯堂主面子。」
又有二十壶酒乘上,两人唇枪舌剑间,不多时二十壶酒又空。第一壶喝着是烈酒,第二壶就淡了许多,等到第五壶开始,每一壶都像是水,一喝就喝到华灯初上。
「不喝了,不喝了,杨兄好酒量,在下认输就是……」厉白薇大着舌头,酡红着脸,目光都已发直,摇摇晃晃地起身,一个趔趄跌在杨宜知怀里,却拉着他的手道:「走,走,镇海虽比不得紫陵,也有花花世界好地方,在下带杨兄去,看谁敢不给面子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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